江蘇省家具行業協會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專利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等知識產權相關法律法規,為加強全省家具行業知識產權的保護工作,維護企業的合法權益,引導行業健康、持續發展,打造保護原創、保護創意、保護知識產權、尊重知識價值的營商環境,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條 保護知識產權是促進全省家具行業健康、持續、繁榮發展,保障市場經濟正常運行的重要工作環節,江蘇省家具行業協會倡議所有會員單位、省內家具行業相關企業應當積極貫徹和執行本制度。
第二條 本制度所提的知識產權,是指受《中華人民共和國專利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及其實施細則等法律法規和世界貿易組織規則、《保護工業產權巴黎公約》等中國加入或承認的國際條約中規定的受保護的知識產權類型。具體包括但不限于:已經獲得專利權的發明、實用新型、外觀設計,著作權以及注冊商標等。
發明,是指對產品、方法或者其改進所提出的新的技術方案。
實用新型,是指對產品的形狀、構造或者其結合所提出的適于實用的新的技術方案。
外觀設計,是指對產品的形狀、圖案或者其結合以及色彩與形狀、圖案的結合所作出的富有美感并適于工業應用的新設計。
著作權,是指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對文學、藝術和科學作品享有的財產權利和精神權利的總稱。在我國,著作權即指版權。
注冊商標,是指經商標局核準注冊的商標,包括商品商標、服務商標和集體商標、證明商標;商標注冊人享有商標專用權。
第三條 江蘇省家具行業知識產權保護工作應堅持企業自律、保護為主、反對抄襲、協會參與、協商解決的原則。
第四條 江蘇省家具行業應共同努力以下目標:
(一)建立健全統一、高效、有執行力的家具行業知識產權保護標準和制度,制訂相應的工作規劃并組織實施;
(二)保護家具企業知識產權合法權益不受侵犯,協助政府、會員處理家具行業知識產權糾紛,建立知識產權侵權舉報投訴機制;
(三)維護家具行業整體利益,提高行業整體聲譽,營造健康有序的競爭環境和市場氛圍;
(四)促進行業現代化建設和轉型升級,提升全行業自主創新能力,推進家具行業知識產權保護相關人才隊伍的建設;
(五)加強知識產權保護交流工作,包括省內企業間、不同省市企業以及與國外知識產權交流,協調處理家具行業知識產權糾紛;
(六)加大展會知識產權執法保護力度,營造健康展會環境;
(七)樹立正確的知識產權保護觀;
(八)在行業內開展知識產權保護的宣傳培訓等活動。
第五條 江蘇省家具行業支持和鼓勵以下行為:
遵守和履行“四不”承諾:即不生產、銷售假冒專利或侵犯他人專利權的產(商)品;不生產、銷售侵犯注冊商標專用權等違反商標法有關規定的產(商)品;不生產、銷售、傳播侵犯著作權的產(商)品、作品;不采取不正當競爭手段參與市場競爭。
(一)對產品的材料、工藝、設計、功能等方面的發明、創造;
(二)以原創設計參與家具、設計展或相關比賽;
(三)維護自身知識產權合法權益或行業整體利益;
(四)獨立或與政府、協會等國內外組織或企業合作開展知識產權保護相關活動,提升知識產權保護意識。
第六條 江蘇省家具行業反對和抵制以下行為:
(一)未經權利人許可而使用,或直接抄襲、仿冒權利人已經取得專利權的產品外觀設計、功能設計、商標等的行為;
(二)公開銷售、展出仿冒產品或使用他人的設計創意、商標,損害他人合法利益的行為;
(三)其他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專利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等相關法律法規的行為;
(四)任何組織或企業濫用知識產權保護的行為。
第七條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會員單位或個人,可以優先推薦“正版正貨”培育企業:
(一)新材料、新工藝、新技術應用方面獲得重大突破和成果,并得到實際應用,對行業發展起到促進作用的;
(二)為我省家具行業知識產權保護工作做出突出貢獻的;
(三)在處理知識產權糾紛事件中有重大貢獻的。
第八條 對于違反本辦法規定的行為,對侵權單位或個人在江蘇省家具行業協會自身的宣傳平臺中予以曝光、通報;
第九條 為生產經營目的使用、許諾銷售或者銷售不知道是未經專利權人許可而制造并售出的專利侵權產品,能證明該產品合法來源的,無需承擔賠償責任。
第十條 江蘇省家具行業協會依據平等互利、尊重協議、誠實守信的原則,根據我省家具行業知識產權保護工作的具體需要,與政府管理知識產權工作的部門、法律專業人員或專家合作,建立顧問制度,處理有關行業知識產權事務,以更好地為行業和會員服務。
公布社會投訴方式,接受社會監督
維權電話:12330(知識產權維權中心)
400-8869-661(江蘇省知識產權局)
025-83202453(江蘇省家具行業協會)
投訴郵箱:jssjjhyxh@126.com
第十一條 本制度自江蘇省家具行業協會理事會通過之日起執行。